在当我们提出要去交警报案时,拒绝出面,并否认撞人这一事实,请问我们受害人应该如何取证?
本家人在非机动车道被机动车撞伤,送到医药后被确诊为胸肌12节骨折。
由于当时肇事者请熟人出面没有报案,介于熟人的面子,一星期后出院,准 备在家修养,并没有做一个了断。
回家后肇事者却不理不问,没有依照法律规定为我家受害人付一定的护理费,营养费等等,而且在我家人的要求下拒绝所有的付款,在当我们提出要去交警报案时,拒绝出面,并否认撞人这一事实,请问我们受害人应该如何取证?
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建议找律师协助维权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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