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派出所同志说要我到事发地报案,我茫然,不知所措,十万元就那么不能引起人们的重视吗?
我的一个做我所在学校校服五年的老乡,在06年11月,以合伙做另一学校校服为由,要我出资十万。我经考虑后,筹集了十万元给他,当时立了字据。可当期末结束找他分钱时,却不见人影,人去楼空。经多方打听,仍无着落。当时去当派出所报案,民警说不能立案。过年后的五月,我再次到派出所,仍然说不能立案。我到法院,法院的同志说要回骗钱人老家立案。我到过那骗子的老家,可什么都没有?家里的派出所同志说要我到事发地报案。我茫然,不知所措。十万元就那么不能引起人们的重视吗?我为我是一名干了二十年的教师感到悲哀。由谁能帮我,给我指出一条大路,我万分感谢!
位律师回复非常同情您的遭遇。您这种情况,可以向您老乡住所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当地法院不受理,您可以向当地政法委或人大常委会反映。也可以向其上级法院起诉该法院不作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