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前购置房屋,但有三分之一借款,需结婚后二人共同偿还,请问此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结婚登记前购置房屋,但有三分之一借款,需结婚后二人共同偿还,请问此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第1张

结婚登记前购置房屋但有三分之一借款需结婚后二人共同偿还,请问此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不是,如何成为共同财产!
盼复,谢谢!

位律师回复

您好:结婚登记前购置的房屋,是一方婚前财产,虽有部分借款需婚后共同偿还,但房屋的所有权还是属于一方个人的,至于婚后共同偿还的部分,房屋所有人可以返还货币给另一方。双方签个协议就可以了,愿意去公证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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