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左右在他的请求之下我又来到了他的务工的地方,我这次到了之后没有多久?
离婚申诉书
本人我(女)与他(男)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因没有感情我本不同意结婚的,2004年初在家人的强说下和他结婚了,结婚后因家庭困难就和他一起外出务工,在这期间他使用过暴虐也经常争吵,因在每次强迫之下有了小孩,为了小孩在孕间的健康我离开他而回家了,2005年1月他也回家了(也就是在我怀孕8月时),我生了小孩不到10天他经常和我家人争吵,因和家人不和小孩不到40天就离我母子而去,我刚生完孩子身体虚弱无法照顾自己和小孩,在这期间(2005年3月到2006年2月)很少给我和家人联系,也没有关心和安慰,2006年2月他就要我到他务工那里去,在我没有办法之下就让我照顾小孩,2006年3月左右就到了他所在地,刚到时还可以到了2006年10月左右就开始了他的暴虐和争吵,2006年12月左右我实在是受不了他,就回家照顾小孩,在那时就因没有感情很想离婚,可是为了小孩着想我就只有忍了,2007年3月左右在他的请求之下我又来到了他的务工的地方,我这次到了之后没有多久,我又开始了魔鬼般的生活,三天两头的争吵偶尔他还会动手打人,2007年5月我请假再次回家了,他也在我回家的第二天跟着我回来了,因为他回来后就四处说我在外有情人,我看到他心里实在是有种说不出的
看来你真的是一点法律知识也没有啦!请不要见怪哟!我说话比较直率。你真的需要一个律师帮你解决这个问题。我们离婚案件每件收费2000元,因为我是武汉的律师。所以差旅费由你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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