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推脱,老人急待手术,我们应怎么办,如果述诸法院,是否应将乘车人广告牌拥有者一并起诉?
家里老人上街买菜。在小巷拐弯处一辆警车快速沿路边驶过,老人被挤在路边,如果不躲闪就会被碰,情急之下向路边躲闪。但路边刚巧有一埋入地下的广告牌挡住,老人碰在广告牌上,头撞在广告牌矗出的钢尖上,造成后脑上表面出血。因惯性又摔在地上,造成脊椎一节粉碎,需做手术。
经路人拦截,该警车停下将老人送医救治。下午,他们先去交警报警。事故科来人调查录口供。第三天,我们去问讯结果,事故科负责同志告诉我们,因为当时车辆并没有直接碰撞老人,发生肢体接触,所以不属于交通事故,他们不予立案。让我们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现在,警车驾驶员不愿担责,想推脱。老人急待手术,我们应怎么办?如果述诸法院,是否应将乘车人\广告牌拥有者一并起诉?
附:(1)当时警车驾驶员着便装,而且车辆没有牌照 (2)广告牌紧贴路边安放,且有钢钳矗立在外
你的情况属于紧急避险,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责任,你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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