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的医疗鉴定还没做,是否必须在开庭前做鉴定,该由谁来做会更公正,才不会有水分?
我的一朋友无证驾驶一三轮摩托车和好几辆车一起将一骑自行车的妇女刮倒,就在其他车辆逃逸他也滑出一段距离后又撤回救助这位妇女,很巧的是造成她脾破裂并实施了切除手术。
交警却认定他负全部责任,那对逃逸车辆的处罚应怎样进行,为什么就一口咬定是他自己负全责,他现正被拘留在看守所内,是不是捉不到的就不应负责而让好心救人的人负责?这是否有失公正?当时说是鉴定在我们这还没法做,是去济南做的,那就一定公正吗?可否驳回?
需要说明的是那妇女在我们那地是有一定背景的,这其中是否有水分?假设他应负全责,那应有的处罚是什么?
妇女已起诉了我的朋友,但她的医疗鉴定还没做,是否必须在开庭前做鉴定,该由谁来做会更公正,才不会有水分?
应该不会,这种情况很复杂。建议找律师协助处理。联系电话13310269989QQ:4582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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