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知道,而据我了解每年的补课都是全县统一的,针对以上领导的回答我应该怎样做?
在暑期我县教育部门安排补课,在补课回家途中我骑摩托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没有驾驶本,我承担了一部分责任,我想知道:
1、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有权利向我县教育部门要求给予补助,有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
2、我曾乡教育组提出补助,但乡教育组说教育上没有这笔资金,而县教育局局长却说补课是下面的事,他不知道,而据我了解每年的补课都是全县统一的,针对以上领导的回答我应该怎样做?最好告诉我相关的法律依据。
虽然教育局要求补课,但你的补课是在为学校工作,所以你只能要求学校处理。法行上的事,有些是法理,并非条款套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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