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方此时可以提出异地审理或采取其它方法使之尽快再次开庭吗?
替人咨询一下,财产继承案件在2个月前第一次开庭,但庭上没有实质性的判决,只是相互交换了证据,请问有没有规定第二次开庭中间最长间隔多少时间?因为开庭后才知道,被告方有个亲属在法院当院长,问过迟迟不开庭的原因均以现在案件多为由,让原告方等通知,所以,极有可能这个亲属在利用关系故意拖延时间,请问原告方此时可以提出异地审理或采取其它方法使之尽快再次开庭吗?谢谢!
位律师回复只要是在规定的审理期限内,审理完就可以.
替人咨询一下,财产继承案件在2个月前第一次开庭,但庭上没有实质性的判决,只是相互交换了证据,请问有没有规定第二次开庭中间最长间隔多少时间?因为开庭后才知道,被告方有个亲属在法院当院长,问过迟迟不开庭的原因均以现在案件多为由,让原告方等通知,所以,极有可能这个亲属在利用关系故意拖延时间,请问原告方此时可以提出异地审理或采取其它方法使之尽快再次开庭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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