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医院已判定可出院,但员工不同意出院,其医疗金可否不再支付给医院,让其自动出院?
员工右手食指截断大概0.8cm,未参加社会团体保险,家属不愿意等90个工作日的工伤鉴定,要求立即赔偿:
1、现住院护理加医疗已花掉8500元,如果按十级标准赔偿,除6个月工资外,还有什么费用吗?
2、6个月工资赔偿金里可扣除医疗金8500元吗?
3、医院已判定可出院,但员工不同意出院,其医疗金可否不再支付给医院?让其自动出院?
以上问题,烦请给予详细答复,万分感谢!
1、还有5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伤残就业补助金;
2、不可以扣除;
3、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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