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该怎么办呢?,第1张

我是07年5月23号出的工伤,当时在操作中被机器压断了左手大拇指。后在医院接上与07年6月1号出院,这期间的医疗费用是厂里出的。但是在这期间公司领导说我是故意搞成工伤的(还有他们就是说我怎么压到的是右手。因为以前有被机器压到的,他们都是左手)。
还有一种说法是我跟别人聊天弄伤的,厂里经理好像有不跟我做鉴定的意思。因为我去问什么时候给我鉴定的时候他说你这个鉴定什么还有他们就是说我怎么压到的是右手。现在我该怎么办呢?另外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结果需要多少时间可以知道。应该怎么赔偿。谢谢

位律师回复

向劳动局申报工伤,工伤保险待遇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对用人单位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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