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这事我们夫妻非常烦恼,不知该怎么办,请问我们是否还有带养权,应该怎么样要回孩子?
侓师你好。我是一名打工仔。只因我们夫妻不能生育。在2000年领养一男婴。领养手续齐全。但我们是打工仔不能把孩子带在身边所以寄养在我叔叔家。寄养费我们付。今年我们回家想领回孩子。 孩子又不认我们。我叔叔又不还我们孩子。为这事我们夫妻非常烦恼。不知该怎么办。请问我们是否还有带养权?应该怎么样要回孩子?谢谢!
位律师回复你好,你既依法办理了收养登记,即与孩子建立了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你可以要回孩子,如对方拒绝,可起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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