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是,现在的情况我们该如何解决,分财产的时候会不会要求把我的财产也拿出来分?
非本人亲身之事,但文章皆采用第一人称。
本人离婚后与陈某某与2003年开始同居。同居前,拥有一部分财产,就在前两天,陈某某又动手打人,且手法相当毒辣,下手狠心,于是我便想要于他分开。
在同居期间,陈某某长曾多次动手,一开始下手还比较轻,于是我得过且过,本想好好与其共度余生,但是发展到如此地步,也只有分开。但是在同居期间,他未曾交给我钱,我们也没什么所谓的公有财产,我也知道现在也不存在什么事实婚姻,所以我们目前的状况只能是定位于“非法同居”。
现在,我的财产里可以说完全没他的份。我想咨询的是,现在的情况我们该如何解决,分财产的时候会不会要求把我的财产也拿出来分?
和他断绝来往就可以了,你的财产就是你的,不需要和他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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