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在公司加班期间吃饭摔伤,算不算工伤.如果是工伤,接下来我该如何处理.烦请各位解答?
我妈在一家工厂上班,已经上了快2年了,但是未签订劳动合同.
可以肯定双方存在劳动法上的劳动法律关系(第一,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第二,劳动者为之提供劳动;第三,劳动者加入用人单位内部,与用人单位形成附随关系,也就是双方有较为稳定的劳资关系。只要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就可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法律关系。)
我在外地上班,由于最近我考公务员我妈未告诉我,在2个月前摔到了脚.2个月前,我妈在给公司加班时候,在厂里吃饭的时候踩到一个莴笋而导致膝盖摔裂,至今未恢复.
光医疗费就花费了5000多元,但是我妈说公司只答应赔偿800元.由于我不是法律专业毕业,但是也了解一些法律基础知识.
我想问下各位达人,我妈在公司加班期间吃饭摔伤,算不算工伤.如果是工伤,接下来我该如何处理.
烦请各位解答,谢谢!
工伤是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来具体认定的,你可以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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