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我赔偿,但是我不愿意赔偿,因为我认为不是我弄坏的,我想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应该赔吗?
我租了房东公寓房里的一间房子,并且签了《房屋租赁合同》。我把合同涉及这次纠纷的内容抄下来: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条款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对此向乙方予以赔偿。
2。甲方未按时按要求对房屋进行必要的修缮的,对乙方造成财务损失和人员伤害,应承担赔偿义务。
3。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给加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付赔偿责任。
然后说一下我们的情况:
早上我在阳台上洗衣服,水池是那种长方形的陶瓷制品,下面是钢铁架子,但是这个水池一直都是不平的,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我灌满水,放了三件衣服,洗了一会突然掉了下来,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从我膝盖上滑下去,当然我也被砸到了。水池掉到地上摔碎了。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下面的钢铁的位置本来就不在同一个水平面上。然后我打电话给房东,要求他们过来看一下,并且维修。但是房东过来,任我怎么说都不相信水池是自己掉下来的,还应说是我爬到上面去了,但是我膝盖上的伤完全可以说明是我在地上的。他们谁都不会相信水池是自己掉下来的。一定要我赔偿,但是我不愿意赔偿,因为我认为不是我弄坏的。
我想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应该赔吗?
只要你说的情况有证据咫尺就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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