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门诊就诊两天已经没事了,用药费两三百元,现她要药费、精神损失费共4700元,这合理吗?

在医院门诊就诊两天已经没事了,用药费两三百元,现她要药费、精神损失费共4700元,这合理吗?,第1张

我老婆跟人争吵时,一时冲动用一杯开水泼到他人的颈部周围。皮肤上起了几个泡。在医院门诊就诊两天已经没事了。用药费两三百元。现她要药费、精神损失费共4700元。这合理吗?

位律师回复

医疗费是要赔偿的,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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