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得回,应该向哪一方要,我问收据上的章是学校的,是学校还是厂方,不能要回应该怎吗办?
我是一个交2800圆在学校培训进入一个国营单位上班的。但现在工厂说我们多次违反厂纪厂规要辞退。是否得回?应该向哪一方要。我问收据上的章是学校的。是学校还是厂方?不能要回应该怎吗办?
位律师回复收据上盖有发票专用章的话,不可以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此收据就是日常所说的“白条”,不能作为凭证入账,应该以正规的合法发票入账。企业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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