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继母交的54%的产权都属于继母吗,如果54%的产权都属于继母法律依据是什么?
1986年1月父亲与继母结婚,1986年8月单位给父亲分得福利房一套,1994年房改时交了46%的购房款 ,1995年父亲去世。1998年由继母交了54%的购房款,2000年以父亲的姓名办理了100%产权的房产证。现在要进行遗产分割,请问由继母交的54%的产权都属于继母吗?如果54%的产权都属于继母法律依据是什么?
位律师回复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在你父亲死亡时,你父亲和你继母只享有该房屋部分产权即46%的产权,后由你继母交纳的56%的产权是你继母个人交纳的,属于你继母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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