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离婚时,我有权提出精神(或青春)赔偿费吗?
我和丈夫在恋爱不到一月,对我用性类药发生性关系,致使我怀孕,因感冒用药,婚后打胎。
然而婚后丈夫各种陋习全露,他日夜不归,挥霍无度,半年没有过夫妻生活,我饱受折磨和痛苦。现在他有新欢,想离婚,可房产不好分割。
房子是我父母买的,而产权证是我和丈夫的名字。
1、这房子的总价格怎么算,首付款是明确的,而装潢的钱如何确定?
2、其中有8万元是我本人向亲戚打的欠条,亲戚向我要钱,丈夫如不认帐,这欠条有法律效应吗?
3、在离婚时,我有权提出精神(或青春)赔偿费吗?
欠条是买房用的可以有效,你要求精神(或青春)赔偿费,你要有他有外遇等证据,如有我可以帮你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