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强行收取,还是用人单位必须交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我还是不明白到底这费用是不是职工必须交的,可以强行收取?还是用人单位必须交的?
工伤保险费属于社会强制保险,是对用人单位的强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工人的利益。这费用不是职工交的,当然就不可能向职工强行收取。是应该由用人单位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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