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都会留下负面影响,请问:我能向学校和肇事方提出赔偿吗,如果能,该赔偿多少,如何去向他们索赔?
我的孩子今年15岁读初一。2007年5月22日中午午餐时,同本班同学发生口角,双方推拉之后,对方捡起木凳砸向我的孩子两三次,最后一次造成我儿子眼部受伤淤肿,眼上部缝合三针的伤口,医生说面部可能会留下疤痕,我估摸这块疤痕今后可能对孩子的学习、婚姻,生活都会留下负面影响。
请问:
我能向学校和肇事方提出赔偿吗?
如果能,该赔偿多少?
如何去向他们索赔?请指点。
2007年5月22日中午午餐时??现在还没有到时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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