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为什么不拿凶手,为什么,这样属于什么罪?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祖父有一块地,原来分给我父亲,但我父亲在外多年,一直没有种,因此就被我三叔占为己有。今年我父亲回家之后,就找了我三叔家和他家讲理,但是,当时他们家没有做出回应,也没有打架。事后,于2007年5月1日晚上,我三叔和其子阮金成准备好武器,在晚上埋伏在我家周围的一条很少有人走的小巷子里,在我父亲(现在已有73岁了)出门到清真寺做礼拜时,准备打死我父亲,幸好当时有邻居听到,出去时我父亲已经倒在地上,但阮金成父子二人仍然用凶器对我父亲的打去,直到阮金成父子二人认为我父亲已经死去才肯离开。并且还说:“打死你出一点钱就是了,何况我家在官场上还有人”便洋洋得意的回家去,家人知道后把我父亲拉到昭通中医院抢救,现无生命危险,但重伤在院住着。我父亲被蓄意伤害的当天晚上,我家人就报了派出所,然而,派出所的人员到第二天才到医院去了一趟,派出所去时,我父亲伤势非常严重,口不能言,派出所也就回去了。
这样为什么不拿凶手,为什么?这样属于什么罪?
谢谢
到公安机关申请对你父亲进行伤情鉴定,以确定对方是否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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