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公司不同意我辞职,并且不发工资,我该怎么办,我是否可以要求上班期间的所有工资?
我和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的合同,合同期从2007年3月5日开始,到2008年3月5日,同时合同规定3月5日到5月5日为试用期,工资为100元/天,如要辞职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因各种原因我于4月20日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公司未有回复。我于4月21日停止上班。现在公司不同意我辞职,并且不发工资。我该怎么办?我是否可以要求上班期间的所有工资?
位律师回复
1、试用期期间可以自由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
2、你可以要求上班的工资。
3、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拿劳动合同等证据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诉,由劳动监察大队处理。
4、实在不行,可以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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