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没有我主动要求解除合作关系的条款,请问这合法吗?
您好,我跟一个公司签了一份合作协议,协议由公司单方拟定,我也没仔细看就签了,后来发现协议里有几条对我很不利,现在因为我认为工作跟开始说明的就些不符而有了纠份,我想停止我们之间的关系,而对方认为我违约,请问我该怎么办?这份协议有效吗?急!先谢谢了
问题补充:
合作协议中注明了我对公司的违约情况及违约金的条款,但没有公司违约后对于我的补偿条款。且他们定的违约金为10万,而我的工资一个项目才400。
解除合作关系也只限于公司的理由来解雇我,并没有我主动要求解除合作关系的条款,请问这合法吗?
还有,我是以兼职的形式跟该公司合作的
是否属于合作关系,要根据协议的内容确定,从你的表述来看应为劳动合同关系。具体情况可与我联系QQ68787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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