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帮帮忙,我们该怎么办,劳动部门不受理的话,这种情况是否算工伤呢,该如何申报呢?
我是丹阳人,我父亲于5月5日在工地上做工,就是做小工的那种,没有任何合同,由包工头按做工的天数给钱。造成右手指中指受伤,被剪去一节半,现在医院治疗,包工头一直不肯出面,只拿出500元,说要看责任归属,医药费家人已垫出部分。有问过当地劳动局,说不受理这种案件,做小工的是劳务,不归劳动局管,请各位帮帮忙,我们该怎么办?劳动部门不受理的话,这种情况是否算工伤呢?该如何申报呢?
位律师回复包工头如专业分包营业执照,按雇佣关系,直接到法院起诉。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