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1992年在工作期间出现事故,受到伤害,当时未作工伤认定,现在申请认定工伤是否可行?
律师您好:
某人是事业单位职工,于1992年在工作期间出现事故,受到伤害。当时未作工伤认定,现在申请认定工伤是否可行?
谢谢!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你应在2004年1月1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你至今未提出,因此,过了时效.
律师您好:
某人是事业单位职工,于1992年在工作期间出现事故,受到伤害。当时未作工伤认定,现在申请认定工伤是否可行?
谢谢!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你应在2004年1月1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你至今未提出,因此,过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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