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开刀做手术,更改实际引起情况或手术马虎等请问做为受害人,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我家公2005年10月在医院做了直肠癌手术
2、2006年7月份手术后的地方(屁股)开始痛,到各大医院去照彩超,CT等全身检查都没有检查出什么具体问题
3、通常伤口痛是在下午痛得比较厉害,一直到2007年3月份愈合的伤口(屁股)现在有个洞口流浓水出来
4、这几天在检查,医生上午说确定是还有线头没有拆干净,引起化浓,办了住院手术后,下午又改口说是癌细胞引起化浓
5、现在主要担心医院为了推卸责任,再次开刀做手术,更改实际引起情况或手术马虎等
请问做为受害人,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手术是不是做了造瘘?还是保肛?化脓的原因是什么,建议你复印病历来综合考虑医院有无过错,目前不建议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确实需要以后可以做司法鉴定来认定有无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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