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们详细解答,我该怎么办,我从老家花费高额的路费,跑去曾经工作的地方,能要回多少权益呢?

请律师们详细解答,我该怎么办,我从老家花费高额的路费,跑去曾经工作的地方,能要回多少权益呢?,第1张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

    我是一名打工妹,去年3月份,在一次加班下班后,大约晚上8点到9点之间。在回宿舍的途中,被安装在厂区楼道内的一扇透明玻璃门撞到,造成鼻梁上的严重创伤。当时,我被送进了医院,厂方共花去治疗等费用1100元左右。
出院后,在我的鼻梁处留下了一道明显的伤疤,我感到十分难看,就向厂里申请继续治疗。但是,厂里不肯出钱,只给了200元让我买疤痕消,并且与我签定了“不在索取任何费用”的合同书。

    现在,我已不在那个厂里打工,回到了千里之外的老家。前几日,我准备治疗脸上的疤痕,因为它爬在脸上很难看。可医生告诉我,要完全治好,要花费10多万元。所以,我特地向你们咨询,我该怎么办?能不能继续要求厂方继续治疗?那个“合同书”算不算数?另外,我没与厂里签定劳动合同,不过有人可以证明我当时在厂里工作。我没有一点法律常识,请律师们详细解答,我该怎么办,我从老家花费高额的路费,跑去曾经工作的地方,能要回多少权益呢?请详细回答一个打工妹的请求,感激不尽!

位律师回复

1\该类事故属于人身损害赔偿,如果厂方当时在透明玻璃上做了提示义务,则你可以索赔的比例降低,另你是工厂的工人,应该知道有这样的玻璃门,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因此你可能只能索赔到50%的赔偿额;2\合同书因为涉及人身伤害的赔偿,是无效约定.3\你在处理事故过程的费用也由你和公司按照责任比例承担.4\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为1年,可以从最晚你们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超过你可能无法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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