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已经被除名是不是代表我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了,3,我现在还能向公司要回我的劳动合同吗?
首先非常感谢张忠山律师的回答!我还有几个问题:
1。您所说的“交纳违约金和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是两个不同的事由”是什么意思啊?
2。我已经被除名是不是代表我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了?
3。我现在还能向公司要回我的劳动合同吗?没有合同我就没有任何依据啊!
交纳违约金是对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合同解除是终止合同,按规定除名要书面通知到你才有效,如果已经除名劳动合同就已经解除,如果双方都没有履行法定的解除手续,你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作为法律文书,可以证明你和单位的关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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