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公司自己说了就算了呢,如果公司始终没有给与明确答复和解决,可以以什么事由提起诉讼呢?
一个朋友以前在某公司下属公司工作,后来平调到集团公司,现已在集团公司工作8个多月了,但是现在集团公司并没有与其签订新劳动合同,而且也没有定岗,奖金方面和已定岗人员存在很大差别,而且多少不定,有时,公司给他们发一半的奖金,有时发2/3的奖金,请问:集团公司至迟多久应与其签订合同?
对其奖金多少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是不是公司自己说了就算了呢?
如果公司始终没有给与明确答复和解决,可以以什么事由提起诉讼呢?
可以要求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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