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打零工养活自己,收入低无积蓄,如果其妻认为赵有收入,要求赵分一半收入给她,赵该怎么办?
三年前赵因与妻感情不和起诉离婚,在开庭后未判决前,法官(审判长)对赵表示法院不太可能判离,并劝赵撤诉。如果赵一定要离,可半年后再起诉,法院判离可能性大。于是赵撤诉,并到外地打工,妻在其娘家生活。时间一过就是三年,三年来赵未曾与妻有过任何接触,两人既不见面,也不联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现赵再次起诉要求离婚,请问律师三个问题:
1、因感情不和分开三年是否可判离,赵需要什么证据证明与妻感情不和分居三年?
2、三年前的起诉对这次起诉有无作用,能证明什么吗?
3、赵在这三年时间内无固定职业,靠打零工养活自己,收入低无积蓄,如果其妻认为赵有收入,要求赵分一半收入给她,赵该怎么办?
烦请赐教
只要感情却已破裂,就可以判决离婚;三年前的起诉能证明感情却已破裂;其妻认为赵有收入,要求赵分一半收入给她,这样的要求必须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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