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看望,我想问我现在可以自己申请工伤吗,如果没有申请成功,我可以向单位要求赔偿吗?
我在2006年10月20日晚23:40加班期间在单位被叉车压着脚了,(我们是长白班,不过10月活多,单位就天天加班,那几天经常加10点。12点)我自己也有原因,医院诊断是足趾末节骨折,不过外伤的很历害,所有的医疗费都是单位出的,一共去了3次医院,共花了将近1500元, 我在家休了44天,还没有完全好的时候就回去上班了,单位打电话催,单位不但没有给我申请工伤,还扣了我将近350多的考勤扣款,现在已经可以正常走路了,前天我向单位提出了辞职,单位除了上医院出了钱之外,再没有出过任何一分钱,也没有看望,我想问我现在可以自己申请工伤吗?如果没有申请成功,我可以向单位要求赔偿吗?谢谢律师,请帮帮我
位律师回复可以申请。受伤职工或家属,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有社保中心支付保险赔偿。如果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则该费用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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