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53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是什么性质的责任,没有财产仅有每月的工资,该如何赔偿?
女方(下岗人员)在婚姻存续期间违法出售对人体有损害的“三无产品”,造成人身损害巨额赔偿,男方工作在外地,毫不知情。请问:这种赔偿债务是违法侵权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生活的共同债务?
双方离婚快1年了。(一审已判决,二审将启动),请问:男方(53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是什么性质的责任?没有财产仅有每月的工资,该如何赔偿?
应是你妻子个人行为,你可以不用担责,如有需要,请联系蔡律师
女方(下岗人员)在婚姻存续期间违法出售对人体有损害的“三无产品”,造成人身损害巨额赔偿,男方工作在外地,毫不知情。请问:这种赔偿债务是违法侵权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生活的共同债务?
双方离婚快1年了。(一审已判决,二审将启动),请问:男方(53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是什么性质的责任?没有财产仅有每月的工资,该如何赔偿?
应是你妻子个人行为,你可以不用担责,如有需要,请联系蔡律师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