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少承担一些经济赔偿,希望各位律师能给点意见,~具体到底要承担多少?
我父亲在家承包了户主的房屋,在修建期间民工意外摔死了,现在赔偿死者安葬费是三万,由于我父亲又没有跟户主签什么合法的合同,我想请问一下律师,有多大的赔偿责任呢?户主跟我爸协商是要求赔一万的赔偿费,我想没有这么大的责任吧!我们有没有法律申诉的必要,能不能少承担一些经济赔偿。希望各位律师能给点意见!~
具体到底要承担多少?
你父亲作为房屋建筑承包方,又是雇主<相对于民工>,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标准各地不一。户主作为发包方,如果明知或应当知道你父亲没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承坦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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