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注意到《民事诉讼法》里说到“民事诉讼要在两年内分清财产问题,”请问,她还能分吗?
我有一个亲戚,他于97年10月与前妻结婚,属于再婚,03年12月与她离了婚,离婚时有一幢房子,本来是他在婚前自己出资购得,房产证地产证都是他的名字,离婚时她却写成了“是共同财产,离婚后仍归双方共同所有。”并于今年10月份才提出分割该幢房子,我注意到《民事诉讼法》里说到“民事诉讼要在两年内分清财产问题。”请问,她还能分吗?
位律师回复如你有证据证明属于婚前财产。她无权分割房屋。再则发现重要财产的,应当在两年提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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