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还要作出赔偿,我的档案美在单位,如果单位不同意是否可以直接不辞职离开单位?
我与一家公司签了两年的合同,我现在在这里应经工作了七个多月,不知道现在辞职该对单位作出什么样的赔偿,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上没有注明以下这两项,签完合同后是单位自己加上的当时单位把一份合同给我时,我也没说:1必须履行完两年的合同。2合同期满如许辞职,须提前六个月提出申请。我现在有了一份更好的工作,待遇比以前的好很多,我们加班还没有工资,一个月大概加两天,当时来的时候说单位有需要就加班,不算工资,是口头说的,我该如何向单位提出申请辞职,是不是还要作出赔偿?我的档案美在单位,如果单位不同意是否可以直接不辞职离开单位?我是作研发的。希望各位律师老师尽快帮我解决。我想尽快把这件事情弄完
位律师回复
1、关于解除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合同,都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
2、关于赔偿:要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无约定的,一般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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