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合同上误写为2004年12月31日,请问,这是否为合同违约,是否可以要求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我购买商品房合同中,口头说明时交付期限为2005年12月31日,但合同上误写为2004年12月31日。请问,这是否为合同违约,是否可以要求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谢谢
如果对方能够证明双方的约定是今年的话,不算违约,否则就是构成了违约。
我购买商品房合同中,口头说明时交付期限为2005年12月31日,但合同上误写为2004年12月31日。请问,这是否为合同违约,是否可以要求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谢谢
如果对方能够证明双方的约定是今年的话,不算违约,否则就是构成了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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