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面的租期是2005年9月16日
我在南京某批发市场租了一间店面,合同上面的租期是2005年9月16日-2006年9月15日.可是市场要到2005年10月以后才能开业.请问市场方面是否违约.我可以要求他们的赔偿或者退掉我所租的店吗.恳请你们的解答.
位律师回复赔偿损失必须有违约行为,退店则要求对方根本违约,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批发市场对此是怎么解释的,订合同时有没有说明,合同对此情况有无约定,所以要看具体的案情,不好妄下结论,详情请致电或来函。
我在南京某批发市场租了一间店面,合同上面的租期是2005年9月16日-2006年9月15日.可是市场要到2005年10月以后才能开业.请问市场方面是否违约.我可以要求他们的赔偿或者退掉我所租的店吗.恳请你们的解答.
位律师回复赔偿损失必须有违约行为,退店则要求对方根本违约,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批发市场对此是怎么解释的,订合同时有没有说明,合同对此情况有无约定,所以要看具体的案情,不好妄下结论,详情请致电或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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