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40多天,现已回家静养,我想知道单位应该对我爸有怎样的公平合理的处理?
我爸爸是一名铁路工人,在上班时间从上班的地方到单位食堂吃饭的路上被车撞伤了,肇事司机逃逸,至今没有任何线索,腿折了,颈椎断了,在当地的铁路医院做了两次大的手术,住院40多天,现已回家静养,我想知道单位应该对我爸有怎样的公平合理的处理?
位律师回复显然是工伤。由单位自发生事故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劳动局认定工伤。如果单位不申请,家属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认定工伤。认定为工伤后,劳动局会安排作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有了鉴定结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来计算赔偿数额。费用由社保中心支付。如果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则该费用由单位支付。如果将来找到了肇事车辆和司机。司机除了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还应当按照民法来进行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不因为已经接受了工伤保险赔偿而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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