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居民户口,根据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我妻子能不能生二胎?
我妻子原是农村户口,后来花了1000大元把户口迁进城里村了,还是粮农户口,后来结婚生了个女儿,我为了方便,把女儿的户口落在了我的单位,后来我又把妻子和女儿的户口都落在了我们农村,都是居民户口。根据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我妻子能不能生二胎?谢谢!
位律师回复山东省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二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女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二)兄弟两人以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失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 (三)在与内陆不连接的海岛定居的。 第二十三条 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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