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雇佣关系,因起诉,通过人身伤害来要求赔偿,那是不是还要重新再做一次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我的哥哥因在打工过程中受了工伤,我们委托劳动部门做了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是一级,但现在我们找到劳动部门,要求处理时,却告知因我哥哥是单位的临时工,是雇佣关系,因起诉,通过人身伤害来要求赔偿,那是不是还要重新再做一次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位律师回复可以不再做劳动能力鉴定。先要求鉴定工伤,如果劳动部门认为是雇佣关系或者以其他理由认为不是工伤应作出决定书,你可以根据不认定工伤的决定书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的书面材料按照雇佣关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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