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不是就不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呢?
借款人与担保人逃跑后,如果我们向公安报案要求立为诈骗案,然后再进行民事诉讼。这样虽然是没有失去诉讼时效,但是到时候就算找到他,他已没有偿还能力,我们同样得不到欠款。
请问:1: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损失已无法行到赔偿,他们能否
受到法律的制裁?
2:如果我们采取只报案,不起诉的方式。诉讼时效过了
就意味着我们自动放弃。这种情况下,即使找到了他
们,他们是不是就不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呢?
谢谢!急盼回复
公家不会立案,仍为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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