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会因找不到法人而不了了之,难道我这一年来的东奔西跑真的换不来一个公平的裁决吗?
因公司拖欠工资及报销款,我提出劳动仲裁胜诉。后至法院强制执行。目前公司办公地点已无人。法院致电公司老板,其承认有此事但拖延还款期限,不予执行。法院称老板非法人,无法执行,但法人目前又无法联系到。我知道法院日常处理案件数量较多,此案而言乃小案,难道此事将就此停滞?请问出现这种情况法院最终会如何处理?是否会因找不到法人而不了了之?难道我这一年来的东奔西跑真的换不来一个公平的裁决吗?请给予指点,谢谢!
位律师回复还要靠你提供线索给法院,如果你不提供,法院一般不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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