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责任能占多少,手术过后是不用到有关部门写个字句,以后发生其他的事于我无关的证明?
我是2006年10月10日早上骑电动车送孩子上学的时候。学校门口刚放下孩子与横穿马路的小男孩相撞。造成小孩的小腿骨折。当时没有报警,送医院花去费用12000元,今年还要手术,估计要5000多元事故过后去交警队补了个案,交警队以没有现场没有处理。我想问一下我的责任能占多少?手术过后是不用到有关部门写个字句,以后发生其他的事于我无关的证明?
位律师回复对你们的事情只有在掌握了现场资料以后才能给你具体的答复.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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