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您是大连,那么上海浦东的政策与大连一样吗?
我村(浦动)动迁公告于2005年6月发出,房子于2006年11月被拆,而至今我未签动迁协议,儿子在2006年2月结婚,2006年7月生有一女。一家人口从三人增至5口。动迁组说孙女与媳妇是动迁公告以后才结婚生女的,所以不能享受动迁安置。请问这孙女与媳妇能否享受动迁安置?
谢谢孙宝岩律师,不过您只回答了一个问题,请问有一个时间限制吗?(即享受政策是根据动迁公告开始到以后的最长多久呢);
为什么媳妇可以而孙女不可以?
还有您是大连,那么上海浦东的政策与大连一样吗?这些对我来说太重要了,而且这是我的最后一个问题,请您回答的详细些,谢谢!
我想你所要咨询的不是动迁,应当属于征地补偿.全国都是一样的,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具体操作非常复杂.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解释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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