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性质全部取消农业和非农业区分,请问律师,我能否生二胎,“农村户口”和“农业户口”是否相同?
我是青岛县市平度乡镇农村的。97年考上中专,户口由农变非,2005年5月从城里的企业离职时,非农户口迁回原村。现在找对象准备结婚时,对方嫌我户口是非农,不能生二胎,提出分手。
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只说母女均为“农村户口”,可生二胎。根据山东省现行的户籍政策,2005年9月30日前,户口性质全部取消农业和非农业区分。
请问律师,我能否生二胎?“农村户口”和“农业户口”是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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