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在上班后,单位的几次发钱过程中,都因我休产假而被扣除了五个月的份额,你说这样合理吗?
我想问一下,我的生产期是2006年6月份,在4月份的时候就开始休息在家,9月中旬恢复上班。其中休5个半月的时间。单位发了4个月的工资和奖金,第五个月开始就预发工资缴养老金、住房公积金什么的,上班后再扣除预发的工资。在年终时说在我产假期间多发了奖金(不应该发奖金的),所以要扣除后再发年终奖,而且在上班后,单位的几次发钱过程中,都因我休产假而被扣除了五个月的份额。你说这样合理吗?
位律师回复不合理。
我想问一下,我的生产期是2006年6月份,在4月份的时候就开始休息在家,9月中旬恢复上班。其中休5个半月的时间。单位发了4个月的工资和奖金,第五个月开始就预发工资缴养老金、住房公积金什么的,上班后再扣除预发的工资。在年终时说在我产假期间多发了奖金(不应该发奖金的),所以要扣除后再发年终奖,而且在上班后,单位的几次发钱过程中,都因我休产假而被扣除了五个月的份额。你说这样合理吗?
位律师回复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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