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就是达到,为什么说沾边赖,像这种法医说出的话会不会构成渎职,或者欺骗?
我父亲被车撞,肇事人逃逸,现在找到了,我父亲的诊断报告中写明颅骨骨折,硬脑膜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肩部骨折,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十字韧带损伤,这是初步诊断结果,现在腿上打上了钢板,医生说要一年半才能做二次手术拆除,请问什么时候做轻重伤鉴定呢?这些能不能算重伤呢?我查到了第四十四条 颅脑损伤致成硬脑膜外血肿、硬脑膜下血肿或者脑内血肿。 第四十五条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请问这两条符合么?是否可以判定为重伤?
另外,我询问法医,法医说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沾边赖,我想知道已经符合国家颁布的条例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说具体分析,达到就是达到,为什么说沾边赖,像这种法医说出的话会不会构成渎职,或者欺骗?谢谢。
先鉴定,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或有所怀疑,可以找一家你信得过的地方重新鉴定.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