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这样做合理吗?
我去年租了间店铺,当时合同规定租期3年,约定每年提前一个月交下一年度的租金。提前一个月房东打电话催我交租金的时候我电话里说明我明年不做了(当时除了电话里说明外没有书面通知房东),房东接受了。然后我就撤出店铺了。可现在房东发来律师函以延迟交租金的名义说我违约要我支付违约进并要求我去解除合同。请问房东这样做合理吗?谢谢!
位律师回复你的做法属于违约了,但如果能证明房东同意解除合同了,你就无义务再次解除也不存在延迟交付租金的问题了。
我去年租了间店铺,当时合同规定租期3年,约定每年提前一个月交下一年度的租金。提前一个月房东打电话催我交租金的时候我电话里说明我明年不做了(当时除了电话里说明外没有书面通知房东),房东接受了。然后我就撤出店铺了。可现在房东发来律师函以延迟交租金的名义说我违约要我支付违约进并要求我去解除合同。请问房东这样做合理吗?谢谢!
位律师回复你的做法属于违约了,但如果能证明房东同意解除合同了,你就无义务再次解除也不存在延迟交付租金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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