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费用全是我自己出的,请问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和拖挂车车主该如何赔偿,责任该如何划分?
于2007年1月1号,本人骑着摩托车被同向一台拖挂车碰倒造成事故。本人无相关驾驶证,车是借人的,当时也不知道是假牌。拖挂车有买保险。拖挂车检验报告:重载,时速30公里杀车见车痕迹,刹车性能不正常。摩托车检验报告:刹车性能良好,方向正常。
本人当时昏迷,有轻微脑震荡,头皮血肿,左手第三掌骨中段接断。现在我已出院在家疗养,住院费用全是我自己出的。请问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和拖挂车车主该如何赔偿?责任该如何划分?
应当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的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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