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厅找不到他,就来找我要求我偿还,我想请问法院判定是否合理,现我该怎样才能不受连带责任?
您好,我丈夫因赌博从2006年1月至5月短短几个月在外借债高达百万后外逃,有三个债主起诉到法院,金额共32万多,这三笔借款时间前后两个月时间,其中一个债主将我也作为第一被告起诉,法院判我负连带偿还责任。在法院送达起诉书前我一无所知,知道后想方设法联系到丈夫办理了离婚,现住房是我单位集资房归我所有,家中所有财产归我所有,小孩我抚养,男方付抚养费,。现因前夫一直在外躲藏,法院执行厅找不到他,就来找我要求我偿还,我想请问法院判定是否合理?现我该怎样才能不受连带责任?
位律师回复如果你能证明是赌债,可以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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